西安广播电视大学直属二分校
打印机、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设备的管理,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节约意识,培养勤俭节约办学的良好习惯,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特对学校打印机、复印机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配备
学校领导、综合办、教务办、教学办、招办、后勤保卫(财务)办、培训与支持服务办公室分别配备打印机一台。
二、使用
1.打印机由所在部门主管负责保管、使用及维护。
2.打印纸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各部门领取时做好登记,每学期汇总通报一次。
3.复印机由综合办专人管理。
4.各部门材料由所在部门打印,综合办只负责校级领导材料的打印,各部门打印材料同时做好记录,领取打印纸时一并交回。
5.打印、复印非正式材料,应尽量使用废纸(即已用过一次)节约张数。
6.凡著有不准翻印及秘密标识的,不得复印。复印有密级的文件,要按保密文件等级要求管理。控制份数,严格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按规定销毁,防止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维护
1.所有打印机、复印机在学期开始时集中维护一次,正常损坏由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以后进行维修。因操作不当管理不严造成的非正常损坏,学校不承担费用。
2.打印机、复印机属学校财产,使用时应爱惜和掌握正确方法,禁止锤击或拍打。复印数量不得超过50页,超过50页需暂停一段时间,让机器充分休息。外单位人员使用打印机和复印机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3.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如有损坏应请专业人员维修,禁止非专业人员随意拆卸。
四、以上规定自2015年3月20日实行,望全体教职工认真遵守。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直属二分校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