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二分校关于举办“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大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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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9-20 09:55:42

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二分校

关于举办“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大赛活动的通知

为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数字化、智能化、终身化、融合化教育发展趋势,着力推动综合实践环节教育评价改革,打造优秀校园文化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学生动手能力,进一步提升终身教育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现面向全校在校生启动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学生“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大赛工作有序地开展,直属二分校成立大赛领导小组:

组 长:王强

副组长:郗文纲 陈晓丽

组 员:寇卫国 李菁 温雅 赵炜。

主要职责:

负责本次大赛的总体部署安排和有关事宜的统筹协调。

大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与督导管理办公室处。

主 任:刘雯

成 员:马林田平辛钰李雪英

二、主题与形式

作品设计主题: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电子卡

设计大赛形式:提交电子版平面作品

三、参赛人员范围

本次大赛面向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内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方向)专业(专科)、广告设计与制作(专科)、传播与策划专业(专科)、广告学专业(本科)、室内设计(专科)、室内艺术设计专业(专科)以及其他各专业在校生。

四、参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作品提交(2021年9月1日-2021年11月7日)

由各学习点自行组织,形式及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各学习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选,最终确定参赛的学生名单,9月28日之前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汇总表(汇总表样式见附件2)发送到教学与督导管理办公室对应的邮箱中。

学校根据各办学单位在籍学生的数量,研究确定了入围决赛的学生人数,请各学习点遵照执行。

学习点

在籍生数

名额

指导教师

城东

85

9

芦林燕

80356908@qq.com

城北

82

9

纺织城

19

2

渭北

8

1

曲江

4

1

参赛者根据要求进行作品创作,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创意设计说明及原创申明提交至参赛工作组(创意设计说明和原创声明表从直属二分校网站下载);工作组进行初选后,在大赛网站统一提交参赛信息和作品。

(二)参赛须知

1.参赛者确保其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版权,获奖作品一旦被发现侵权,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并撤销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

2.西安开放大学对参赛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

3.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4.西安开放大学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时间安排

1.2021年7月,发布参赛通知,正式启动大赛活动。

2.2021年9月1日前,确定大赛指定联系人,并将联系人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oucchuanmei@ouchn.edu.cn

3.2021年9月28日前,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汇总表。

4.2021年11月7日前,进行作品初选并在网上提交参赛作品相关信息。

5.2021年11月下旬,评委会对作品进行初评,并开启线上展示及投票环节。

6.2021年12月中旬,评委会对作品进行终评。

五、参赛内容与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说明”(见附件1)进行创意设计。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符合作品设计主题和创意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和公共道德价值规范。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电子版平面作品。

2.作品规格:作品提交的文件格式应为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1180(宽度)×800(高度)像素。(创作者同时须保留作品PSD格式原文件,以备核查)

3.作品数量:参赛作品必须为系列作品,每个系列作品数量不少于3幅,提交作品应同时附有300字以上的创意设计说明。

(三)其他要求

1.参赛者可个人参赛,也可以集体参赛;集体参赛者一个小组最多不超过3人,在报名表成员名单中按第一、二、三作者顺序填写。

2.每个学生最多可参与2个参赛组(含个人参赛)。

3.鼓励指导教师对参赛者进行指导,每组作品的指导教师只认定1人。

六、参赛作品评选

(一)评选方式

1.作品初选

参赛工作组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初选(包括审核参赛者资质、作品原创性、创作规范性等),选送作品至大赛组委会。

2.评选入围作品

大赛评委会组织专家对分部选送作品进行网上初评,根据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作品,晋级终评。

3.线上展示及投票

大赛网站展示入围作品,同步开启网上投票环节。线上展示期间,如发现有抄袭情况,经评审委员会裁定后,取消其参赛资格。

4.大赛评委会终评

大赛评委会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标准(见附件3)对作品进行最终评审,结合网上投票情况,评出获奖作品。

(二)奖项设置

1.作品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最具人气作品奖。

2.优秀指导教师奖: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3.组织奖:根据各分部组织学生参赛情况,确定组织奖若干。

(三)学分替代

参赛作品通过分部初选并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的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专科)、传播与策划专业(专科)、广告学专业(本科)、室内艺术设计专业(专科)学生,其作品可直接替代不超过3学分社会实践;其他相关专业学生可酌情提出学分替代申请。

参赛作品获一、二、三等奖的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专科)、传播与策划专业(专科)、广告学专业(本科)的学生可替代5学分毕业作业(社会实践与毕业作业的学分只可取其一,最多替代5学分)。本科专业学生用于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设计(论文)、调查报告等学分不可替代。

七、工作要求

1.全体辅导员积极动员所在班级学生参加“终身学习电子卡”,鼓励和帮助学生参加;

2.教学与督导管理办公室做好组织与联络工作,负责指导学生参与并提交设计作品;

3.此项活动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充分体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目标。要求校部相关处室做好支持服务和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二分校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