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更好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通过大赛发现、培养和选树一批“互联网+”创新创业典型,提升创业能力,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围绕“我敢闯,我会创”大赛主题,真正做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形成新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参赛对象和方式
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本次大赛以团队参加,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超过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二、参赛组别
我校组织学生参加大赛职教赛道比赛。职教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项目具体要求见《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各办学单位根据职教赛道相关要求参赛并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比赛赛制
大赛规定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我校负责举办校级初赛,选拔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五、赛程安排
(一)赛前动员部署会(2021年5中旬)
组织召开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前动员部署会,进行赛前动员。各办学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确定大赛联系人,并于2021年5月15日前上报《西安开放大学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登记表》。
(二)大赛报名(2021年5月15日-5月28日)
各办学单位按通知要求,结合近年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广泛挖掘自身优势和特色,认真组织动员学生报名参赛。经办学单位、校部审核通过后,以学校名义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大赛官网进行线上报名。
办学单位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已于2021年4月15日开放,截止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办学单位确定参赛团队及项目名称,填写申报表(附件 3)报送至大赛办公室。
(三)学校初赛(2021年5月28日-6月20日)
学校对报送的项目进行初审,由办学单位将通过初审项目的材料以压缩包(以办学单位名称命名)形式报送至大赛办公室(具体材料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入围校级初赛的项目,学校配备指导教师团队进行项目打磨,参加校级初赛。
(四)省级复赛及赛前辅导(2021年7月)
对在校级初赛中成绩优异的项目,国家开放大学及我校将聘请专家团队给予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和项目打磨。根据省赛名额分配和要求,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复赛,时间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五)全国总决赛(2021年10月)
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由国开大赛专委会聘请专家按照总决赛评审要求,对参赛团队进行专项培训和现场指导;学校积极配合,提供各项支持服务和保障措施。
六、条件保障和奖励措施
(一)条件保障
学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把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纳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教学全过程。加强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和考核内容的教学设计与建设;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学生评优工作相结合;建立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团队,将创新创业教学工作纳入教师工作制度,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对教师的考核评价;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及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加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搭建师生交流平台,引进行业企业高管、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二)奖励措施
学校对入围校赛、省级复赛以及全国总决赛并获得名次的参赛团队予以奖励,对积极组织比赛的办学单位进行表彰。
1.参赛团队
对入围校级初赛并获得名次的团队,奖励标准在去年基础上有所提高;
对入围省级复赛并获得名次的团队,奖励标准不低于去年;
对入围全国总决赛并获得名次的团队,国家开放大学将予以重奖。所有获奖成员均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杰出创业者”称号。我校将适当予以配套奖励。
2.办学单位
对于积极组织比赛且取得优异成绩的办学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西安开放大学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