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放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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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1-21 07:55:40

西安开放大学

关于做好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学校2020年重点工作目标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核工作机构

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  李  彬    党委书记

组  长:  赵丽玲    党委副书记、校长

    员:  初亚莉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军    党委委员、副校长

李福海    党委委员、副校长

师向伟    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立部门考核工作组,由师向伟同志负责,具体指导考核办开展工作。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考核日常事务,梁西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

1.学校各处室、各直属办学单位。

2.2020年12月31日在册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

分为四个层面:部门考核、中层干部考核、二级岗教师考核、教职工考核。

(一)部门考核

2020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完成情况。

(二)中层干部考核

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和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工作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教育、教研和管理、服务工作及取得的成绩。

廉:主要考核工作生活中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三)二级岗教师考核

从师德师风、教学、教学管理、科研、资源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教职工考核

   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办法

(一) 部门考核

自查总结、核实材料、数据采集、测评打分、综合评定。

2021年1月25日前,提交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自查自评报告(不超过2000字),发送至:xaddziyuanban@xartvu.sn.cn

1.考核得分。由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共性指标+个性指标)、部门互评、部门自评三部分构成,分值权重按照7:2:1合成,得出总分。

1)共性指标:由职能部门考核赋分;

2)个性指标:由学校部门考核工作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要点,采取一定的方式核实赋分;

3)部门互评、自评:由学校其他部门和本部门的工作人员从目标完成情况、作风建设、处室管理、团队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对处室进行评价。

2.有关说明

1)部门考核依据《2020年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2)考核组成员在对部门考核评定时,实行实名制打分。

3)优秀等次比例执行上级部门规定,按部门业务性质划分,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

4)对于未获得优秀等次但在单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经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审定,可授予“开拓奖”。

5)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部门,学校对其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其部门工作人员不得评为年度个人优秀等次。

(二)中层干部考核

提交述职报告、全校民主测评、学校综合评定。

2021年1月25日前将述职报告发送至:xaddziyuanban@xartvu.sn.cn

1.考核得分。由全校民主测评得分(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测评三部分组成,按照4:3:3的权重进行分数合成)和部门得分两部分构成,按照5:5的权重进行合成,得出总分。

2.有关说明

1)参加人员:校内管理4级岗及原校内管理六级岗以上。

2)述职报告要求对相关工作内容进行条目式总结,力求有数据、有事例,简明扼要、实事求是。不超过1500字。内容包括:

□个人德、能、勤、绩、廉方面综述;

□处室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处室管理情况;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下一步改进措施。

3)优秀等次处室的中层干部具有评优资格。

4)学校对于考核处于末位和倒数第二位的中层干部进行约谈,并分别扣发年度绩效增量发放基数的5%和2%。

(三)二级岗教师考核

提交述教报告、教学处(理工部、文法部、财经部)民主评议、全校民主测评、学校综合评定。

2021年1月25日前将述教报告发送至:

xaddziyuanban@xartvu.sn.cn

1.考核得分。由全校民主测评得分和教学处(理工部、文法部、财经部)民主测评得分按照5:5的权重进行合成,得出总分。

2.有关说明

1)述教内容不超过1500字,包括:

□师德师风方面综述;

□教学、教学管理、科研、资源建设等方面工作量完成情况,须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与目标。

2)教学处(理工部、文法部、财经部)民主评议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科研处、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现代教育技术处、各直属分校),以及全体教师共同评价打分,按照4:3:3的权重进行分数合成。

3)学校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于考核处于末位的二级岗教师进行约谈。

(四)教职工考核

1.考核时间:2020年1月26日前。

2.考核人员:见附件1

3.考核分组。原则上以部门为单位划分考核小组(见附件2)。

4.考核程序。个人述职、集体评议、数据采集、分组推优、全校投票、综合评定。(见附件3)

5.有关说明

1)考核小组推荐优秀名额为:参加考核且评定考核等次人员(不含不确定等次人员)的30%(四舍五入)。

2)教职工的考核得分由其所在考核小组给出的分值和教职工本人年度绩效平均分按照5:5的权重进行合成。

教职工考核小组给出的分值:由所在考核小组负责人和考核小组其他人员评价得分按照1:9的权重进行合成。

教职工年度绩效平均分:为2019年12月-2020年11月期间平时月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3)教学处(理工部、文法部、财经部)专职教师的考核由所在部门考核得分和相关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科研处、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现代教育技术处、各直属分校)评价得分按照8:2的权重进行合成,得出考核结果后进行部门推优。校内兼职教师每学期随教学处(理工部、文法部、财经部)填报教学工作量并核实存档。

4)经济任务部门的教职工考核按照30%的比例进行推优,再按照上级规定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校党委审定后进行公示。

5)除第(4)种情形以外,全校优秀等次的确定按照上级规定的比例,采取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三个层面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并按照3:3:4的权重进行合成,经校党委审定后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凡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2. 新入职人员只填写工作总结,所在部门给予鉴定,不确定等次。

3.调入人员由所在考核组根据原单位的鉴定材料和调入后的工作情况,确定等次,上报校党委审定。

4.承担市级目标考核任务的部门,考核中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取消部门及处长评优资格。

5.个人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个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全年病假6个月以上,事假3个月以上,或病事假累计5个月以上者;

2)事迹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

3)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

4)未完成学期招生任务者;

5)因工作原因被投诉,业经核实者;

6)当年有重大工作失误而被媒体曝光、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

7. 帮扶工作组按上级文件要求由扶贫工作管理部门实施分级考核,学校确定考核结果,不占学校评优指标。

8. 挂职借调人员原则上在部门述职,由挂职借调单位出具年度工作鉴定,学校根据情况综合评定。

9.本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表格,请各部门自行下载。

六、纪律要求

1.各考核工作组要认真学习考核文件,明确考核标准,按照考核工作安排,严格考核程序,确保考核工作质量。

2.考核过程的各个环节要坚持公开公正、促进工作、促进和谐的原则,坚决杜绝拉票、打招呼等歪风邪气,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3.学校成立考核工作纪律监督组,负责监督考核各个环节工作。监督组设在纪检监察室,投诉与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邮箱、意见箱或来访反映。

电话:87611272

邮箱: xaddjjs@163.com

意见箱:设在学校门楼大厅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