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我校内涵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作用,不断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 2022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1〕15 号)精神,直属二分校将开展2022年度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推荐评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分校“奖学金评选活动”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直属二分校评优初评工作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王 强
副组长:郗文纲 陈晓丽
成 员:李菁 温娅 寇卫国 赵炜
评优小组办公室设在城东学习点学生支持与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评优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联络、上报工作。
组 长:辛钰
副 组 长:田平
组 员:周妍 王红丽 邢雅 孙小兰
二、评选范围
西安开放大学注册在读的开放教育学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修满本专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安开放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严谨踏实,勇于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实践效果较为显著。
3.要求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 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学分)的学生方可申请。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再获30%以上的课程学分。
4.申请奖学金的学生,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 85 分。
5.辅导员须认真审核候选人网上学习全过程数据,每学期学习行为总数不低于 1800 次。
(二)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并获得学校的相应奖励。
2.克服工学矛盾并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
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奖励,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可不受名额限制。
3.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助人为乐,表现突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受到县级政府以上机关或部门表彰者。
(2)伸张正义,见义勇为,在校内外突发或意外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良好效果者。
(3)其他因事迹突出受到社会关注,被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者。
(4)获得西安开放大学系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称号者。
(5)在“双创”“大学生讲思政”“我学我秀”及专业比赛等获得校赛级别及以上奖项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奖学金评定资格:
1.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机关处理者。
2.受党纪、团纪、校纪处分未满一年者。
3.在各类考试、考查中有作弊行为者。
4.无故拖欠学费者。
四、分配名额
国开奖学金分配名额108名,西安开大奖学金分配名额60名。奖学金推荐名额根据学校下发的评选指标结合教务办提供各辅导员在籍生人数,按名额比例分配,名额分配具体情况见《直属二分校2022年度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见附件 1。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评选办法
以分校辅导员为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在各自班级学生中开展民主推荐和评议,严格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二)时间安排
1.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3月10日前,以辅导员为单位完成推荐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并报支持与服务办公室。(逾期提交不予接受,视为放弃评选)
(联系人:周妍,手机:18049211981,邮箱:893993177@qq.com;
王红丽,手机:邮箱:15319727446,邮箱:564975440@qq.com;
邢雅,手机:17792550227,邮箱420916150@qq.com;
孙小兰,手机:15991660083,邮箱:1219135803@qq.com。)
2.3月25日前,分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奖学金推荐材料集中评议,综合排序,确定上报名单。
3.3月26日至30日,对确定的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4.3月31日,将候选奖学金推荐材料及公示情况说明报送至校评选办公室。
六、提交的材料
推荐奖学金候选人时,以下全部材料均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提供一式两份,西安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提供一式一份。
具体如下:
1.《2022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 2-1);《2022 年度西安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 2-2)。《汇总表》电子版请以 Excel 格式提交。《汇总表》新加入“学生网上学习行为总数”一项,须按照学期,统计学生网上学习行为数据。
2.《2022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3-1); 《2022 年度西安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3-2)。《申请表》必须由学生本人据实填写,由分校负责人核实并填写推荐评语,签字、加盖公章。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电子版须同时提供 PDF 和 Excel 成绩单),同时纸质版上注明已获得学分的课程平均成绩和已获学分百分比,并加盖学校学籍审核部门专用章。
4.彩色 1寸证件照片,纸质版须粘贴在《申请表》上,电子版也须粘贴在电子版《申请表》上。
5.奖学金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手写证书无效,分校级别奖励无效)的纸质版复印件,同时提供电子版证书照片(以单独图片格式发送)。
6.各办学单位从推荐候选人中选择 1 名事迹特别突出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事迹介绍和 5 寸彩色生活照。事迹介绍在2000字左右,主要应包括: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学校和国家开放大学将对特别优秀的奖学金获得者事迹进行重点宣传。
7.《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账号信息表》(附件 4-1);
《西安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账号信息表》(附件 4-2)。
8.《个人承诺书》(附件 5),内容手写,电子版须提供扫描件或照片。
9.奖学金候选人公示情况说明(纸质版由分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并加盖办学单位公章)。
附件: 1. 2022 年度直属二分校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2-1.2022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2-2.2022 年度西安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3-1.2022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3-2.2022 年度西安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4-1.2022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账号信息表
4-2.2022 年度西安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账号信息表
5.个人承诺书
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二分校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