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二分校
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实施方案
根据《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二分校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实施方案》,结合分校实际情况,经分校研究,决定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大赛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提升创业能力,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通过大赛发现、培养和选树一批“互联网+”创新创业典型,提升创业能力,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围绕“我敢闯,我会创”大赛主题,真正做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推动学校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形成新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
二、活动领导小组
为保证《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我敢闯,我会创”活动有序地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组 长:王 强
副组长:郗文纲 陈晓丽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二分校城东教学办。
主 任:温 娅
副主任:刘 雯 马 林
成 员:郭亚潭 王浩景及相关辅导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次活动的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及支持服务等工作,协助校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参赛对象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对象为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职教赛道参赛对象为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参赛组别
参赛组别分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职教赛道,具体要求见《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附件1)、《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职教赛道方案》(附件2)。
为做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相关活动,学校将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中遴选优秀项目参加陕西赛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要求见《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附件3)。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出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根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相关要求参赛。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根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相关参赛要求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对象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总校负责举办校级初赛,选拔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七、赛程安排
(一)赛前动员部署(2023年6月上旬)
组织召开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前动员部署会,进行赛前动员。分校按照工作要求,确定大赛联系人,并于2023年6月10日前上报《西安开放大学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登记表》(附件4)。
(二)大赛报名(2023年6月)
分校按要求,结合近年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广泛挖掘自身优势和特色,联合教学责任共同体,认真组织动员学生报名参赛。分校参加校级初赛任务指标分配情况如下表: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
任务指标分配表
序号 |
校区 |
职教赛道 参赛名额 |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赛名额 |
1 |
城东校区 |
38 |
5 |
2 |
城北校区 |
38 |
5 |
合计 |
76 |
10 |
注:分校有优秀推荐项目可不受分配名额限制。
分校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现已开放,项目申报表参见(附件5),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分校于6月底前将西安开放大学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6)报送至大赛办公室。
(三)校级初赛(2023年6月下旬)
分校联合教学责任共同体按分配项目名额的5%推荐优秀项目(特优项目不受名额限制),两校区共推荐不少于6个参赛项目,请两校区教学办工作人员收缴后于6月18日前将西安开放大学第九届推优项目相关材料及推优汇总表(附件7)报送至郭亚谭处。大赛指导小组对推优项目进行初审,遴选校级初赛项目。学校聘请专家团体进行培训指导和项目打磨。教学责任共同体配备指导教师团队进行项目修改及打磨,参加校级初赛。
题目名统一为:西安开大“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作者年级 专业 (专/本) 姓名。
联系人:城东:郭亚潭 guoyatan@163.com 13669291771
城北:王浩景 979707773@qq.com 18702913562
(四)省级复赛及赛前辅导(2023年7月-8月)
对在校级初赛中成绩优异的项目,国家开放大学及学校将聘请专家团队给予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和项目打磨。根据省赛名额分配和要求,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复赛,时间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五)全国总决赛(2023年10月)
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由国家开放大学大赛专委会及学校聘请专家按照总决赛评审要求,对参赛团队进行专项培训和现场指导,学校提供各项支持服务和保障措施。
八、条件保障和奖励措施
(一)条件保障
学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把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纳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教学全过程。加强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和考核内容的教学设计与建设;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学生评优工作相结合;建立创新创业指导教育对教师的考核评价;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及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加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搭建师生交流平台,引进行业企业高管、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二)表彰
根据《西安开放大学关于印发“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开大发〔2022〕6号)相关规定,对入围校赛、省级复赛以及全国总决赛并获得名次的参赛团队予以表彰。
对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中获奖的团队授予“西安开放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杰出贡献奖”荣誉称号;指导学生获得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以上奖项的指导教师,学校授予其“西安开放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对创新创业大赛成绩突出的分校,学校授予其“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分校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建立健全相应保障机制并制定分校活动实施方案。
(二)认真实施,确保效果
分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辅导员积极引导和动员学生参与,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效果。
(三)严格标准,明确纪律
分校要根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参赛要求等做好本次大赛各项工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分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积极宣传参赛进程和进展情况,对大赛中获奖的参赛团队进行报道,全面展示开放教育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
附件:1.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陕西赛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2.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陕西赛区职教赛道方案
3.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陕西赛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4.西安开放大学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登记表
5.西安开放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
表
6.西安开放大学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7.西安开放大学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大赛推优项目汇总表
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二分校
2023年6月14日